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、积极进取,推动“创先争优”的蓬勃开展,积极挖掘、发现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,树立广大学生身边的学习榜 样,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。经研究,汉语言文化学院决定开展“优秀学生党员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汉语言文化学院全日制在校生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党员
1、带头学习提高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自觉坚定理想信念;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。
2、带头争创佳绩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埋头苦干、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。
3、带头服务群众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,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。
4、带头遵纪守法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5、带头弘扬正气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敢于同不良风气、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1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热心社会工作;
2、有很强的工作能力,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担任过一个学年以上学生干部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;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党员:
1、学年ABC类课考试不及格者;
2、学分绩排名未达到本年级排名的前50%者;
3、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。
三、评选办法:
(一)优秀学生党员:
1、以各支部为单位评选。各支部正式党员自愿申报,申报者均须填写《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》(点击下载表格),在截止日期内上交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到所属支部,并准备3分钟自我陈述;
2、由各支部书记汇总报表,组织开展支部会议,参报党员每人准备3分钟自我陈述,通过支部成员投票选举或推荐的方式,确定候选人名单,并将推荐结果上报院团委;
3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讨论研究后确定优秀学生党员名单;
4、优秀学生党员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:
1、同学自愿申报,申报者均须填写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》(点击下载表格),在截止日期内上交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到所在班级班长处;
2、由各班班长汇总报表,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开展评选活动,参报同学每人准备3分钟自我陈述;通过成员投票选举或推荐的方式,确定候选人名单,并将推荐结果上报院团委;
3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讨论研究后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;
4、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。
(备注:学生会、研究生会、记者团根据名额分配自行组织评选。程序同上)
四、名额分配:
1、各支部推荐3名正式党员参与评定“优秀学生党员”。
考虑08、09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较少,将其与07级党支部联合参评。
2、各班推荐3人参与评定“优秀学生干部”;
学生会推荐4人参与评定“优秀学生干部”;
研究生会推荐4人参与评定“优秀学生干部”;
记者团推荐6人参与评定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五、评选时间:
1、报名时间:2010年12月11日—2010年12月14日
2、评选时间:2010年12月15日—2010年12月19日
3、审核时间:2010年12月20日—2010年12月21日
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
2010年12月10日